第三百四十七章 本命器(一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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扈轻昏迷中,来到自己的识海,一颗血色琉璃珠静静的悬浮在识海上。
扈轻看着血煞珠,戒备不已,这珠子,不会让自己入魔吧?
当初水心说过,血煞珠很干净,只是一股纯粹的霸道力量,并不会动摇人的心志。过了半天,扈轻始终没觉得异常,没有想杀人之类的冲动,大约水心说的是对的。
可这颗珠子来自己识海做什么?它不想被炼化自己还能强迫它不成?
绢布:“傻人有傻福,它认你为主了。”
扈轻吓一跳:“我何德何能。”
那可是孤光城最好的拍卖场藏在最深处的宝贝,别的不说,只拿炼器来说,得此珠者必成灵宝。自己怎么就得它垂青成了它的主?
太魔幻了。
“一点不稀奇。宝物认主,必然是其主有与其相通之处。血煞,主血杀,你杀人向来不眨眼,可谓心狠手辣。”绢布平静的说。
扈轻默了默:“我杀的都是该杀之人。”
绢布:“我又没说血煞珠是邪物。养着呗,又不是多稀罕的东西。”
扈轻觉得绢布在仙界也是富二代。
“不会伤害我的神魂我的身体吧?”
“不会,它只是个——器。”绢布平静道:“器是不能伤主的。”
血煞琉璃珠认了主就是个器,法则森严,器便是生出了灵也不得伤害其主。
扈轻内视丹田,白吻这会儿在丹田里静静盘着呢。
没错,盘着。大补升级后的白吻品阶已经是中级灵器,外观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。前后窄,中间宽,全身布满细小的鳞片花纹,光滑如水,暗白的剑身偶尔泛过微红的光。
给扈轻的感觉,它活了,有了自己的意识。
灵力幻成一只手抚摸过剑身,她感受到了白吻的欢愉,还有它的心声:饿啊...
一僵,这竟也是个吃货!
想想那么多材料那么多妖丹,换别的器堆也堆成灵宝了,它竟还只是个灵器,中等,难保不是胃口太大不好养。
绢布幽幽:“物似主人呐...”
扈轻:“...”
白吻受了血煞琉璃珠一击还没缓过来,只得放在丹田里蕴养。
扈轻强行把扈花花叫出来:“咱家这么多肉不抓紧吃都坏了多浪费。”
扈花花一出来就感觉不像之前那么热了,老实的留下,好奇的在龟壳里跑来跑去,还闻来闻去。
他这一闻,扈轻脑子就跑偏了:“这是火龟壳,不知道火龟肉好不好吃。”说完,咽了一口口水,好遗憾发现这壳子的时候里头没了肉。
绢布无语,这是多缺肉,连个破壳子都不放过。
扈轻拿了妖兽肉出来放在熔浆上,几秒就化了冻,再几秒就烤熟了,撒上调料,便是一顿美味的烧烤。
她累得惨了,在猴窟里提心吊胆,斗猴王生死逃脱,在熔浆里漂流,认主又损了心神精血,一连串事情下来,不免有些虚脱,拿出在猴窟藏的果子就着肉,硬生生自己个儿就吃了十来块。要知道每块肉可有个十斤重,她这是吃了半片猪啊。
扈花花的饭量也变大了,吃了有了二十多斤,而且也吃了不少水果。
扈轻觉得有水果的原因,每当她吃肉觉得有几分饱,再吃几个水果那饱腹感立即就没了,这里的水果也太助消化了吧。
地下世界一片暗红,扈轻漂流着寻找出口,其间她真的在熔浆里看到了火龟,有比她的龟壳大的,也有小的,结成队伍在熔浆里徜徉。它们的脑袋像暗红的石头,其上有白亮的纹路像烧透的岩浆,眼睛红得像血很是骇人。笨重而巨大的四肢一划泼起一片火浪。
长得吓人,性格却不坏。扈轻确认无疑有好几只火龟都看见了龟壳看见了龟壳里的她,却慢慢转着脑袋游远了。
扈轻张着大嘴合不拢:“在这样的地方,竟然有这样庞大的生灵,真是——奇妙啊。”
她还看到了植物,生长在熔浆里漂流的板块上的灵植,火灵力浓郁,对照着灵植大全上认了,小心的采摘。
终于在灵植大全上看到火龟的信息,却只是在某种灵植的介绍里一提而过,因为这种火龟一离开熔浆就会死,而且火龟在死亡那一刻身体会自燃,无法抢救,所以也就没有药用价值,不提也罢。
熔浆火龟:我绝不让任何人得到活的我,死的也不行。
扈轻何其有幸捡了个壳子,撞了大运了。
再之后漂了十几天,扈轻终于找到上岸的机会,熔浆卷入一个火山口的底部,她看到巨大的山体空洞,当机立断收起龟壳飞了起来,抓住了熔浆上的峭壁,一点一点的从缝隙里爬过,终于钻了出去,看到头顶一个光斑似的天空,拿出飞剑来飞了上去。
终于,重见天日。
湛蓝的天空,绿色的植物,凉爽的风,彩色的鸟,视野里充斥着清凉的颜色,扈轻激动的冲上天空,咔嚓一道雷,她赶紧俯冲。幸好避雷符还有作用,不然她非被劈中不可。
低调,低调,天威之下要低头做人。
拿出佛珠:“水心?我在雷州,你在哪?我事情办完了,要回去了,你呢?”
毫无反应。
水心在哪呢?
也在雷州。
不过他在雷州雷霆最多最密的险地,被雷劈得皮开肉绽也不动一下,佛印在他身前缓缓旋转,他还在炼化佛印艰难认主中。
扈轻拿不准水心还在不在,或者他究竟有没有来。她不打算再拖延,天大的宝物机缘放在她面前她也不要了,她要回家,她要抱抱她的小心肝。
只是她出现在深山中,除了知道这里仍旧是主山脉却不知道到底身处哪一处,好在海船停靠的码头在雷州的西南边缘,扈轻决定往西,如果途中遇到人便问问路,如果遇不到人就直接飞到海边,到时再看。
贴着植被的顶部飞,看到下头有她吃过的水果就下去采摘一些,这些水果并不是多稀奇,没有妖兽守护,偶尔看到有灵植药草,顺手采了封存起来。
如是飞了五六天,她遇到一个炼丹师。
当时她下去摘果子,吃了一顿热饭,要走时穿过林子听到有人炸炉,顺着声音找过去,翻过一个山头,看见有个人在水边处理药草。
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也许他会收吧。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“慢着!”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“一二三……”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“噗!”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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