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4章 按人的规矩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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紫月被请出小院的时候简直都要被气坏了。
娘娘好心不与她计较,她竟还敢不识好歹。
不过是不小心砸了个来历不明的野孩子,又不是把人弄死了,竟还敢揪着不放!
娘娘说的不错,这个琅贵嫔如今仗着皇上的宠爱,简直越来越不将娘娘看在眼里了!
紫月愤愤离开。
屋内,司玲珑发过了火,还是觉得气闷,又吩咐,“青绿,你叫人现在立刻下山去,买十斤果脯,不,买一百斤!买完送回来,回头我亲自送还给莲妃!”
青绿听到她张口要买一百斤,都唬了一跳,一百斤果脯,就算是自家贵嫔不差钱,但这数量……
“这临时的,只怕一般铺子也没有一百斤的存货……”
“那就多买几样,有多少就买多少。”
青绿颔首表示明白,立刻下去办了,眼眸微转,想着自己一个人不便,带个小太监也提不了多少……
还是去找灵生帮忙吧!
青绿这边离开,司玲珑便起身去了隔壁的厢房,见蜀红已经给小团子重新换了衣裳收拾过,便问,“怎么样?除了胳膊还有哪里伤了么?”
蜀红道,“奴婢已经仔细瞧过,除了胳膊其他地方都没事,方才也给擦过药了。”
司玲珑颔首,“那就好。”
走到床边,见小黎笙乖巧坐在床上,两条小短腿挂在床边,连床凳都踩不到,这会儿仰头看着她时,乌亮的大眼里带着干净的懵懂。
司玲珑便走到她边上坐下,摸摸她的脑袋,问,“胳膊还疼么?”
小黎笙认真道,“还疼的。”
司玲珑想,这要是换做一般孩子,这会儿估计哭鼻子露出委屈的样子来了。
可是面前的小团子,不谙世事,受了伤连疼都不晓得说,反而让她更加心疼。
但她也知道,这事不能怪她。
山里的狐狸尚且会钻农户家里偷鸡吃,更何况是个小妖怪。
在它们看来,哪里知道别人家的东西不能随便乱吃。
只是想吃罢了。
就像她不知道,随便把死鸡丢在人屋门口这种事是犯忌讳的。
只是单纯想吃鸡罢了。
司玲珑不怪她,但既然当了人类的幼崽,教还是得教的,想了想,她指着小黎笙新换的衣裳问她,
“粉粉喜欢这个新衣服么?”
小黎笙顺着她的话低头看向自己新换的小衣裳,认真又欢喜地点头,“嗯!喜欢。”
“那要是有人把你的衣服拿走丢掉,你会不会生气?”
小黎笙眼眸微微睁大,想象她的话,又认真点头,“会。”
司玲珑道,“你生气,因为这个衣服是你的,同样的,你今天吃的果脯是旁人的,你没有问过便吃了她的,所以那个人才会生气动手砸了你。”
小黎笙漂亮的大眼微微一动,小脸露出些许不安的表情。
她今天被砸的时候,就感觉到那人很生气。
她也隐约知道自己应该是做错了事,所以被砸了,她也不想告诉人。
“当然,那个姐……”司玲珑说着顿了顿,故意改口,“那个婶婶动手砸你也不对,我只是想告诉你,旁人的东西不能随意拿取,旁人的屋子也不能随意进入。”
司玲珑又道,“你以前在山里,可能觉得整座山都是你的,但现在既然出来了,咱们就得学着按照人的规矩来,粉粉觉得呢?”
“按人的规矩。”小黎笙奶声认真地重复。
司玲珑看着她,也认真点头,“对。”
过去没有人教她,她做错了,可以说孩子不懂事。
但孩子犯了错,如果只是一味的推诿说“小孩子懂什么”,却不教导孩子对错,那是大人的责任。
司玲珑对外可以不讲理地护犊,但关起门来,该教的还得教。
先前她还想着听她的意愿再确定要把人留下还是带走。
现在想想。
妖怪幼崽懂什么,还是得带走教导着才行。
二十两银子少是少了点,但放到现代也是八千到一万块。
而目前大虞朝一名普通士兵每月最多也就一两银子,一名百夫长每个月三两银子。
也许他会收吧。
另外,秦虎还准备给李孝坤画一张大饼,毕竟秦虎以前可有的是钱。
现在就看他和秦安能不能熬得过今夜了。
“小侯爷我可能不行了,我好饿,手脚都冻的僵住了。”秦安迷迷糊糊的说道。
“小安子,小安子,坚持住,坚持住,你不能呆着,起来跑,只有这样才能活。”
其实秦虎自己也够呛了,虽然他前生是特种战士,可这副身体不是他以前那副,他目前有的只是坚韧不拔的精神。
“慢着!”
秦虎目光犹如寒星,突然低声喊出来,刚刚距离营寨十几米处出现的一道反光,以及悉悉索索的声音,引起了他的警觉。
凭着一名特种侦察兵的职业嗅觉,他觉得那是敌人。
可是要不要通知李孝坤呢?
秦虎有些犹豫,万一他要是看错了怎么办?要知道,他现在的身体状况,跟以前可是云泥之别。
万一误报引起了夜惊或者营啸,给人抓住把柄,那就会被名正言顺的杀掉。
“小安子,把弓箭递给我。”
秦虎匍匐在车辕下面,低声的说道。
可是秦安下面的一句话,吓的他差点跳起来。
“弓箭,弓箭是何物?”
什么,这个时代居然没有弓箭?
秦虎左右环顾,发现车轮下面放着一根顶端削尖了的木棍,两米长,手柄处很粗,越往上越细。
越看越像是一种武器。
木枪,这可是炮灰兵的标志性建筑啊。
“靠近点,再靠近点……”几个呼吸之后,秦虎已经确定了自己没有看错。
对方可能是敌人的侦察兵,放在这年代叫做斥候,他们正试图进入营寨,进行侦查。
当然如果条件允许,也可以顺便投个毒,放个火,或者执行个斩首行动啥的。
“一二三……”
他和秦安趴在地上一动不动,直到此时,他突然跳起来,把木枪当做标枪投掷了出去。
“噗!”
斥候是不可能穿铠甲的,因为行动不便,所以这一枪,直接洞穿了他的胸膛。
跟着秦虎提起属于秦安的木枪,跳出车辕,拼命的向反方向追去。
为了情报的可靠性,斥候之间要求相互监视,不允许单独行动,所以最少是两名。
没有几下,秦虎又把一道黑色的影子扑倒在地上。
而后拿着木枪勒到他的脖子上,嘎巴一声脆响,那人的脑袋低垂了下来。
“呼呼,呼呼!”秦虎大汗淋漓,差点虚脱,躺在地上大口喘气,这副身体实在是太虚弱了。
就说刚刚扭断敌人的脖子,放在以前只用双手就行,可刚才他还要借助木枪的力量。
“秦安,过来,帮我搜身。”
秦虎熟悉战场规则,他必须在最快的时间内,把这两个家伙身上所有的战利品收起来。
“两把匕首,两把横刀,水准仪,七八两碎银子,两个粮食袋,斥候五方旗,水壶,两套棉衣,两个锅盔,腌肉……”
“秦安,兄弟,快,快,快吃东西,你有救了……”
秦虎颤抖着从粮食袋里抓了一把炒豆子塞进秦安的嘴里,而后给他灌水,又把缴获的棉衣给他穿上。
天还没亮,秦虎赶在换班的哨兵没来之前,砍下了斥候的脑袋,拎着走进了什长的营寨,把昨天的事情禀报了一遍。
这样做是为了防止别人冒功,他知道自己现在身处何种环境。
“一颗人头三十两银子,你小子发财了。”
什长名叫高达,是个身高马大,体型健壮,长着络腮胡子的壮汉。
刚开始的时候,他根本不信,直到他看到了秦虎缴获的战利品,以及两具尸体。
此刻他的眼神里面充满了羡慕嫉妒恨的神色。
“不是我发财,是大家发财,这是咱们十个人一起的功劳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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